Tuesday, September 16, 2008

助選怪談(2)

過了這麼多天再寫助選,感覺仍然強烈的是:這是一個十分強調"衛生"的選舉。

首先想到的其實是sanitized這字,姑且譯作衛生。選舉當日,分派工作的人千叮萬囑,提醒助選團哪些地方可拉票,哪些地方絕不。最終容讓"合法拉票"的地方,自然都是兵家必駐之地,由於參選名單浩繁,各路人馬又得在那方圓有限的小廣場圈地,統一抽簽,但求公開公平。

印象中,少年時代助選,周圍人聲鼎沸,助選團之間偶有火花,有時也不怎麼"君子",但整體感覺,選舉是一件值得人心激動,落足氣力為候選人吶喊打拼的大事。時至今日,大抵是投訴無秒無之,官府不得不(或者樂得)處處設限,這又不准,那又不許,藩籬密佈,甚至造成錯覺,以為選舉這回事,務必低調,切莫擾民。

官府如是,私人公司更有過之而無不及,私人物業固然不得其門,連擺明求財的商場,也派駐重兵勸退一眾疑似助選團。我抱著傳單穿越商場,絕無派發動作,也招來警衛注視,準備一有行動,立刻撲出來制止。更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是那些我以為是公共屋村的地方,一樣門禁森嚴,理由也是這是私家重地,謝絕滋擾。

這些神經過敏的反應,會讓人以為選舉不是好東西。在此岔開一句,話說我住的屋苑,選舉前也派發了一份通告,煞有介事的宣稱,為公平起見,選舉前後,所有候選人及支持者不得進入屋苑範圍。家人火了,把通告發回,寫道:假如這裡的居民樂意參與社會事務,行使公民權利投票,他一定是某一個候選人的支持者,難道他們也不得回家? 當然,寫手本來的意思是助選人士而不是支持者,但這一個手誤,或許也是一個freudian slip。

選舉過後,報載單日有二千多個投訴,可以預見,日後為了更有效地回應"市民"的訴求,選舉日的規例備忘錄,會有一天比已經消失了的電話簿更厚。

這又有甚麼不好呢?我暫時還說不清楚,我只記得,當我嘗試以奧運禮儀小姐的姿態向路人遞上傳單,很多人當我透明,大步走過,更有人向我投以或"輕蔑"或"同情"的目光,彷彿拉票,是一件低下的工作。諷刺的是,最終選出來代議的,叫"尊貴的議員"。

3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嚴禁洗樓是好的,真的是樂得清靜,想想看,我住的選區今屆有七張候選名單,如果每日輪流有人拍門拉票,遇著你心儀的候選人還可,遇著你討厭的候選人,真有殺人的衝動啊!

2:46 PM  
Blogger 名越拉岸 CopyLion said...

問題在擾民,僅此而已

8:53 PM  
Blogger mono said...

派傳單係香港
一直都被唔受歡迎 or 被人當透明

反而選舉當日 見唔少路人幾有品
唔取單張 但輕輕一句
"投左票啦~ 唔該"

香港人都幾有禮貌
有時~

5:39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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